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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个城市之间车辆转籍免提档案

新政策将进一步助力

电子化转籍工作全面开展

突出两个字

扩大!

让我们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政策内容

机动车所有人(共同所有人)因住所迁出或者迁入本市,向车辆管理所申请的机动车转出或转入的转籍变更登记,不包括因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转出或转入业务。

61日后,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等120个试点城市推行对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车辆档案。

快来看,你在的城市上“榜”了吗?


操作指引

01

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

外省市转籍试点城市机动车转入本市的,可以通过使用“交管12123APP“机动车转籍申请”模块或到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或到本市8家新车检测场尾气检验合格后,持身份证明、行驶证、登记证书到可以到市车管所、车管分所、上述8家检测场车管登记服务站查验车辆办理转入业务。

转入车辆需符合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并持有本市小客车指标。


02

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

本市机动车转出到外省市转籍试点城市的,可以通过使用“交管12123APP“机动车转籍申请”模块、到市车管所窗口或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03

温馨提示

本市机动车转出到转籍非试点城市或转籍非试点城市的机动车转入本市的,仍按原规定的业务流程办理转出或转入业务,提取纸质档案。

04

“如何利用APP申请机动车转籍”

机动车所有人下载“交管12123APP并注册成功后,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或机动车迁入地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机动车转籍申请”模块,录入相关信息,认真阅读手续办理须知,提出转籍申请。外省市机动车申请转入本市的,申请人要了解机动车是否符合本市的环保标准、是否已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

办理指南

办理车辆转籍需提交以下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温馨提示:

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需查验机动车,交回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无需将车辆开回转出地验车。

注意事项

1.转入本市的车辆需符合北京市现行的环保标准。

2.根据北京市小客车调控政策相关规定,申请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共同所有人)需持有小客车指标通知书。

3.车辆需无盗抢、违法、事故情形的。

4.外省市内地居民转入本市需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办理转入业务时,本市未收到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电子档案的,车辆管理所收回原机动车号牌、行驶本、登记证书,核发临时号牌,待审核电子档案后通知申请人领取机动车号牌、行驶本、登记证书。

6.根据北京市小客车调控政策相关规定,个人或单位出售、注销小客车后可以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机动车所有人(共同所有人)因住所迁出本市管辖区域,不能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两地业务一地办

电子化转籍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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